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一系列政策,降低了创业门槛,引导、鼓励毕业生们积极创业。”据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人事档案可以存放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由中心代为保管,此外,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后,3个月内正常经营的,视作创业成功,政府将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发放程序也很简单:创业者向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本人的学历证明和工商登记证照,经审核合格的即可发放创业补贴。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这一政策,毕业生生源地没有做限制。
阳光巴士的创业专家忠告:对于一个创业者,如果想走贷款融资的道路,首先要考虑贷款经营获利是否超过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及其他费用支出;银行的贷款期限与经营货款回笼周期是否相匹配,以至于银行收回贷款时,不影响正常经营;对银行贷款要确定一个合适的贷款金额,过大和过小都不利于创业。此外还要把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用也要计入经营成本中,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经营风险。
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将一次性给予1000元岗位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市、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创办企业本人学历证明、同被招收的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学历证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履行完一年劳动合同后发放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据实际人数放宽到20万元。据了解,高校毕业生可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区(市)县就业局、区(市)县就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领导小组层层“把关”后,向担保公司和银行推荐,符合条件即可获得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提交申请时要提交贷款申请、学历证明、营业执照及户口簿和《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项目计划书》应注明资金使用计划和还款计划。
温馨提示:创业贷款是指各银行为支持民营经济、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发展,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推出面向个人、用于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资金需要的贷款,旨在帮助急需发展事业的个人尽早实现目标。